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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检察工作:依法公平办案赢得真心点赞
时间:2020-09-21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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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检察工作——

依法公平办案赢得真心点赞

4月,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家涉嫌经济犯罪案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以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图为该院检察官到其公司施工现场实地考察企业运营情况。本报通讯员侯闯摄

才华代表

孔晓艳代表

卜显和委员

周潮洪代表

江浩然委员

金永伟委员

9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到天津检察机关调研。其间,张军一行在天津市检察院与在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听取了天津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并座谈。

代表委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和关注问题,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少捕慎诉”司法政策落实、公益诉讼开展、民营经济保护等话题发表意见建议。张军不时插话回应,表示将认真吸纳,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和代表委员们共同关注的话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就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律师执业保障等提出建议后,当晚就接到了张军检察长打来的电话,介绍工作、听取意见,这让才华非常感动,也引发了参会律师代表委员们的强烈反响。

座谈会上,才华第一个发言,就提及此事,“再次感谢张军检察长高度重视我们律师执业保障问题,我作为律师代表感触最深。近年来,通过参加天津检察机关办理的几起大要案的辩护工作,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我们律师执业提供了很大的支持,检律配合顺畅,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主要得益于天津检察机关在法治一体化建设中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检察长带队到律协走访调研座谈,多次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出台相关保障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主动联系我们,利用视频系统进行远程会见、阅卷,极大方便了律师执业活动,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才华希望进一步加强检律合作,提高律师队伍素能、拓展案源,促进天津律师行业发展。他说,检察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高,通过联合开展类似“同讲一堂课”等学习培训活动,带动律师行业素能提高。

“少捕慎诉”司法政策需要细化

“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等检察司法政策成为此次座谈会的热议话题,多名代表委员在发言中屡次提起。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董事长孔晓艳是连续两届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法学科班出身的她对检察工作非常熟悉,座谈发言中提及使用的检察专业名词让张军检察长也连连称赞。

孔晓艳说,反贪转隶、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怎样定位,要干什么事?新一届最高检党组说得很清楚,四大检察、十大任务,思路清晰、任务明确,很接地气,让人一听就懂,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经济。

“是涉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案-件比”“少捕慎诉”,都是围绕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提出的,体现了政治担当和检察智慧。”在点赞检察工作的同时,孔晓艳也讲述了她在与一些企业家交流时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她说,疫情期间,涉民企犯罪依然存在“高羁押率,低取保率”的问题。天津的民营企业家在外地遇到一些经济纠纷,一些司法机关存在“以捕代侦”的现象,取保办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就成问题了,连员工就业也难以保障。“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巩固。孔晓艳建议,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尤其涉及民营企业纠纷或者犯罪的,避免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另外,建议研究推广电子监管手段,替代传统的监管羁押方式,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就此问题,才华也有相同看法,他认为在落实“少捕慎诉”政策上还需要做一些细化工作,律师参与、提前介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卜显和结合近来一些高校科研经费犯罪案件,同样提出了“少捕慎诉”建议。他说,由于历史原因,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曾经出现过认定标准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存在模糊地带,希望进一步总结涉科研经费犯罪案件的典型案例,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社会损害不太大的应少捕慎诉、从宽处理,让科研人员安心搞好科研。

借助社会力量推动公益诉讼发展

“我是从事水务水利工作的,近年来与检察工作的联系越来越多。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成效明显。”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周潮洪在发言时说。

前不久,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率队到市水务局,联合签署了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双方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合作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作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周潮洪说:“此举非常有效,以前我们只有行政执法权,推动起来阻力较大。现在有了这份协议,要求污染责任人撤销、整改违法行为时,就可以告诉他不执行就有检察院介入了,检察司法权的保障提高了行政效率,真正实现了双赢共赢。”

周潮洪代表建议,因为公益诉讼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可以考虑借助社会力量,聘请相关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一起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解决设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测室成本高、专业力量弱等问题。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曾经在去年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在发言中回顾了当时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新时代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激动心情。

他认为,政法系统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让他们感受到了法治温度。天津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津检十条”、建立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搭建维权服务平台等,让民营企业投诉有门、办事有效、结果透明,心里暖烘烘的。天津三级检察机关相继办理了一批涉及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案件,在天津民营企业圈子里产生良好影响。

前不久,天津某民营企业的两个业务员私自收受供应商贿赂,侵害了企业利益,让公司老板着实头痛。当时正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老板忙着新品研发、订单交付,无暇顾及企业内部防控。就在此时,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快捕快诉,推进案件及时办结,有效震慑了犯罪。

此事很快就在天津民营企业家圈内传播开来,江浩然非常赞同检察机关雪中送炭的做法,“实现了平等保护,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他认为,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就会凸显,民企内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处理需要司法机关的有效介入。他建议,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涉民企积案快速办理,深入企业开展培训,让企业在发展中少走弯路。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金永伟也提出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和犯罪预防工作。

(采访整理:本报记者陶强)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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