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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剑龙委员:适时将“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
时间:2021-03-15  作者:于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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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于潇)“我建议,要通过立法明确并逐步扩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同时要强化履职保障,确保检察机关享有并运用好调查取证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以期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行稳致远。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的深入,皮剑龙委员注意到一些问题。“目前,法律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特别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权的法律规定缺失,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难度很大。”为此,皮剑龙委员建议,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单独立法。

“我注意到,不少地方已有地方立法的探索,效果不错。”皮剑龙委员介绍,上海、浙江等地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上,除了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还提出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公益保护。

“当下亟须通过立法‘赋能’,适时将‘公益诉讼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借以实现更高层面上的制度完善。”皮剑龙委员还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也存在不足。有必要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对公益诉讼理论基础等进一步研究,为将来制定“公益诉讼法”提供理论支持。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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