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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相对不起诉显温情获代表肯定
时间:2021-04-12  作者:汪宇堂 刘潮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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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汪宇堂 刘潮杰)日前,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共同参与见证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件。

2019年7月24日,淅川县西簧乡村民王某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侧锁骨骨折。王某红住院期间,与肇事方汪某峰达成和解,获赔7000元,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因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红随后向医院谎称自己是“骑摩托车滑倒摔伤”,享受先治疗后结算、医疗报销比例高等优惠政策。2019年8月,王某红出院后报销医保、困难群众报销、大病补充报销等医疗费用共计2.1万余元。2020年12月,经群众举报,王某红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后被取保候审。

淅川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王某红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态度好,且系初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条件。为从根本上教育犯罪嫌疑人、减少农村骗取医保案件发生,2021年3月26日,在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值班律师的参与见证下,该院召开刑事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王某红涉嫌骗保案件情况,重点说明犯罪事实、法律认定依据及相对不起诉理由,并向王某红讲明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危害性,使其认识到骗取医保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随后,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就案件事实及拟处理意见发表观点。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和评议,均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已积极退赔骗取的保险金,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对法与理、法与情的具体生动阐释,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南阳市人大代表、市中心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张传辉说:“检察机关就此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从程序上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开放、透明,拓宽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对诈骗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通过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可适当减轻刑罚,又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一举多得。”

“此案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掌握运用法律规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王某红不懂法以致违法,一定要吸取教训,还要积极向他人进行法律宣传,让更多人都充分认识到保护医保基金的重要性,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特邀人民监督员肖飞表示。

自2020年7月以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民利,打击骗取医保资金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对78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救助16名被相对不起诉人,依法为13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协助指导31个医疗机构健全完善信息披露、举报奖励等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原标题:车祸后,他谎称原由骗保 河南淅川:相对不起诉显温情获代表肯定)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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