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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越城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获代表肯定
时间:2021-06-07  作者:范跃红 肖春松 陈媛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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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案“最优解”守护百姓“小确幸”

绍兴越城: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获代表肯定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肖春松 陈媛媛)“污染止住了,水质恢复了!”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大代表、越城区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宝金望着绍兴环城河清澈的水感叹道。

2020年12月,王宝金了解到,越城区某小区外聘的物业公司将污水排放至绿化带内,随后大量污水汇入风则江。“这事关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关是否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王宝金当即向越城区检察院提供了这一公益诉讼线索。

收到线索后,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随即展开调查。“绍兴环城河内与城区河道相通,外与浙东古运河相连。”承办检察官介绍,“风则江系环城河的重要河段,一旦出现水体污染,受到影响的将是整个区域水系,甚至是浙东古运河。”

之后,办案组就污染情况多次进行现场勘查,并实地走访水利、生态环境、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了解到目前该物业公司暂未继续排污,但因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导致监管工作出现“空白”。于是,该违法排污行为未被依法查处,该物业公司也未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污染发生后,属地街道立即采取河道清淤、围堰、换水等措施,并先行垫付应急处置费用。“好在我们行动迅速,及时堵住了污染源,最大程度降低了污水对环城河的影响。”可对于追偿应急处置费主张无门,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很无奈。

如何厘清监管职责是当务之急。办案组邀请专家对该案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提出专业意见。经专家论证认为,城镇排水监管部门对该物业公司的违法排污行为负有监管职责。

之后,该院一方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依法查处涉案违法排污行为,并强化日常监管,助力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另一方面“前置”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合职能部门协助属地街道召开应急处置费用追偿磋商会议,帮助属地街道成功追偿11万元,使应急处置费用追偿在诉前得到解决。

“检察机关因时因势,创新探索‘行政诉前督促+民事诉前支持’的新路径,以公益诉讼‘最优解’护百姓生活‘小确幸’。”5月18日,得知自己提供的线索已得到妥善解决,王宝金这样评价。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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