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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金牛区:人大代表点赞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1-09-13  作者:查洪南 杨蔓 刘峥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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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杨蔓 刘峥峥)“检察官给了我继续生活的勇气,文强检察官经常打电话开导我,询问我的情况,鼓励我即使遭受病痛也不要放弃自己!”近日,四川省广元市的张某给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今年4月,张某搭乘长途客车到成都市茶店子客运站。当客车行经成都市西三环路主道时,同车的邹某突然提出要提前下车,司机刘某向其解释要到客运站才能落客,可身患抑郁症的邹某完全听不进去,开始抢夺方向盘,并辱骂和殴打刘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张某见情形不对立即予以制止,不料却遭到邹某猛烈殴打。最终,在其他乘客协助下,邹某被控制住。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被邹某殴打,张某受伤住院治疗。

案件移送至金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李峰注意到,张某在该案中因见义勇为受伤,但邹某无赔偿能力,未对张某进行任何赔偿。

“决不能让见义勇为的好公民寒了心啊,是否可以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呢?”李峰随即将线索移送给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文强。文强查阅案卷后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救助。随后,文强联系上张某,了解到他不仅因案致伤,家庭无固定收入,属于社区低保救助对象,而且前段时间还被医院诊断为肝癌晚期。为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防止其生活因此陷入困境,金牛区检察院以4倍基准额度确定救助标准,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公开听证后,为张某发放2万余元救助金。

该案通过媒体报道后,引起千里之外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的关注,他给记者发来信息:“金牛区检察院帮助被害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避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发生,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近年来,金牛区检察院聚焦五个“主动”,落实落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构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主动立案监督,将刑事申诉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主动到云南、湖北及省内多个城市上门开展司法救助调查核实和救助金发放工作;主动将涉案未成年人未来医疗费用纳入确定救助金考虑范围,以合理确定救助金数额;对不适合一次性发放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主动委托公益组织按月或按需分次发放救助金。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决定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145.67万元。

(原标题:帮善举者走出困境 成都金牛:人大代表点赞司法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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