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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蕾:关注消费预付卡 体现民生担当
时间:2022-01-1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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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同江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刘蕾——

关注消费预付卡 体现民生担当

预付卡消费涵盖餐饮、装修、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对商家来说,办卡能够稳定客户量,回流资金;对消费者来说,办卡有优惠。原本是一件双赢的事,但有些商家因经营不善,中途“跑路”,消费者蒙受损失,维权难。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对预付卡消费领域出现的问题十分关注。

通过调查了解到,2019年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崔某等32人预付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申请。崔某等人办卡的健身房突然停业,但商家拒绝退还剩余卡费。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额小以及维权难度较高等特点,属于弱势群体维权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支持其诉讼。最终成功帮助崔某等人追回预付费用1.7万余元。

如何切实帮助百姓解决这类“烦心事”,我认为,经营者乱发预付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主要原因在于对经营者缺乏监管。因此,必须通过规范行政监管,强化司法保护,推动立法完善,促进社会治理。

我和其他人大代表就这起支持起诉预付卡纠纷案,联名给张军检察长写了一封信。与此同时,2020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在黑龙江代表团小组会议开始前,我们部分人大代表与张军检察长和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共同作为黑龙江团全国人大代表,就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专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在这次两会上,我联合其他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的建议》。

最高检对此高度重视,不仅张军检察长进行专门回信答复,第八检察厅经认真研究,邀请我和其他代表一道赴上海和黑龙江两地实地调研。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真研究后,对建议进行书面答复,表示将结合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实施,以最高检名义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修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顶层设计上堵塞预付卡消费领域监管漏洞,让预付卡真正发挥立诚信、树品牌、便民惠民的价值和功能。

在我提出“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建议后,我所在地区的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持续跟进落实代表建议,与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探索相关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多次受邀参加同江市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专项监督调研座谈等活动。在具体工作中,该院通过开展预付卡消费专项监督,进一步强化预付卡消费监管,积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在专项监督中,同江市检察院以违规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超额发放预付卡、终止经营前未清退余额等情形为重点,对近三年来消费者协会受理的预付卡纠纷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防范化解预付卡纠纷对策,落实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违规商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切实守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他们还利用“走千企访万户”“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2309平台广泛开展企业合规经营和消费安全法律宣传,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促进商家合规经营良性竞争,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我看到,检察机关为落实代表建议推出一系列有力且有效的举措,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支持、推动行政机关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及监管,深入探索支持起诉、诉前检察建议等办案方式,让检察公益诉讼可以在保护公共利益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晓莉)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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