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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美丽世界,我们共同守护
时间:2023-10-09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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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

美丽世界,我们共同守护

蒋志刚代表

近日,我受邀参加青海省检察院举办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内容丰富,进一步增进了我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

活动中,青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汇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展示了近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办理的野牦牛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案、祁连特有古树垂枝小叶杨保护公益诉讼案、普氏原羚保护公益诉讼案、黄河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赢得嘉宾们的一致肯定。

我认为,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牢记“青海生态优势金不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取得了新成效。

在具体工作中,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在争先创优、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和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求实效,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优化服务守护长江黄河等国家战略的方法措施,助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主动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守护好“三江之源”“中华水塔”贡献检察力量。比如,他们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探索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方式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近年来,青海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省水利厅密切配合,在水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他们联合部署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同保护黄河上游青海段水资源和湿地资源。

此外,青海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完善联络工作机制、改进联络方式、强化联络效果,实现联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很多代表能够以多种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工作当中,对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有了更多维度的理解。我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搭建联络平台、拓宽民意沟通途径,多邀请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我也会借助全国人大代表的平台宣传好青海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外宣传方面,我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用好新闻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向社会各界公布、宣传检察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加注重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认知度以及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的主动性,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知晓、支持、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感受大多来自基层检察院。近年来,我欣喜地看到,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一直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但另一方面,我认为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比如加大对基层检察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大量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要加快学习步伐,提高办案质量。

此外,我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执法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审判机关之间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判决执行等协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和各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整理:本报记者王丽坤)

[责任编辑:周蔚 翟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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