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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彦代表: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康复治疗彰显司法温度
时间:2024-03-06  作者:谷芳卿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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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彭小彦

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康复治疗彰显司法温度

本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谷芳卿)“检察机关主动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治疗,这样的探索彰显了司法温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彭小彦十分支持检察机关与相关医院、机构合作,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康复治疗。

彭小彦代表告诉记者,她最初了解这项工作,还是因为一起心理救助案件。“我参与到湖南省检察院和湘潭市检察院联合救助被性侵女孩丽丽(化名)的工作中,检察机关联系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丽丽提供心理康复治疗。现在丽丽的心理康复效果明显,让人非常欣慰。”

“我在调研中也发现,很多涉未成年人悲剧的发生与监护缺位、亲情缺失不无关系。在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讨论时,大家也会关注到家庭、社会的心理疏导,这让我更加认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引入心理疏导的做法。”彭小彦代表也表达了忧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加之被害人不愿意报案等原因导致案件难以发现,给被害人保护工作带来挑战。”为此,彭小彦代表建议,一方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与妇联、学校、医疗机构等合作,推动被害人心理康复;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比如利用强制报告制度,集社会之力,让更多有责任的群体参与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中。

[责任编辑:李君瑞 刘易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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