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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9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2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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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检察机关应加强民事案件监督工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不断加大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民事检察工作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更高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您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

一、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监督权宣传的建议

针对民事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不高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与院外宣传部门沟通合作,提高宣传常态化水平,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片、微电影、专题展览等载体,大力宣传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和成效。加强和媒体合作,积极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民事检察工作宣传上的作用。明确宣传重点,积极宣传民事检察典型案例事例、工作进展和先进模范,讲好民事检察故事,提高社会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虚假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该批案例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例。此次指导性案例引发媒体热烈反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人民网、央广网、中国网、香港文汇网等近60家主流媒体予以关注报道。

二、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民事法律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注重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将进一步优化民事检察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司法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通过招录、选调、遴选等途径充实民事检察办案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完善全国和省级民事检察人才库,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敏感于自己的不足和短板,力求实效开展好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综合型办案能手。研发虚假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牵连产权保护民事案件线索智能发现技术,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应用好新建成的“检答网”,加强检察业务咨询交流,拓宽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渠道,促进办案能力的提升。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民事检察大讲堂,由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育综合型办案能手。为培养锻炼民事检察业务骨干,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代训集中办案活动,从部分省、市级检察院抽调员额检察官,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使地方民事检察人员既接触到以往难以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阔办案视野,又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手把手”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同时,不断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廉洁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关于委托律师协会对申请监督案件进行法律评估的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视“智慧借助”,充分发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针对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鼓励各级检察院积极借助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外脑”的实践经验、法律和政治智慧,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提升民事检察专业能力。同时,不断规范和细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既通过借助“外脑”促进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又防止片面依赖“外脑”而导致检察官怠于履职尽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已召开3次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2件。为了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精准进行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廉洁,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积极部署研发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互联网咨询平台,拟邀请广大律师作为专业咨询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互联网专业咨询。

四、关于申请抗诉案件办理的建议

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是民事检察的传统业务和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的重要着力点。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导各级人民检察院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要求监督必须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个案的公平正义来引领司法进步、促进社会进步。强调要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不搞粗放式办案,防止片面追求监督数量。民事抗诉不是越多越好,要优先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发挥对类案的案例指导作用。着重对适用法律错误的特别重大典型案件提出抗诉,促进最高人民法院发挥对各级法院的裁判引领作用。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实现了对民事诉讼监督原则、监督标准的重塑性变革。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严格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必须经过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提高申请抗诉的精准度。在加强精准监督的同时,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

五、关于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并追责的建议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检察机关民事案件监督工作的刚性保障。为依法履行好职务犯罪侦查职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及时梳理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该类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和历史经验,对进一步加大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进行专项研讨与重点谋划。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起草了《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稿)》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细则(稿)》,在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工作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案件线索移送与审查力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两个文件稿在检察系统内部征求意见后,已分别送国家监察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即印发实施。自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各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与纪委监委沟通衔接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服务司法领域腐败治理的工作新模式在探索中迈出新步伐。自修改后刑诉法实施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4件110人,为推进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新的检察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19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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