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 检察院名称:
  • 类别:
  • 文号:
  • 文书类别名称:
  • 当事人姓名:
  • 当事人性别:
  • 罪名:
  • 诉讼阶段:
  • 公开时间: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40号(政治法律类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2-22  作者:  来源:
【字体:  

张韵声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提案由我院办理。我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与问题。比如,您提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成人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连年上升等问题,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这些形势判断和分析,与我们今年“六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大体一致。同时,您结合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担负的重要职责,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建议。您的建议非常重要,而且比较具体,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努力方向。今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张军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今年4月,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从九个方面部署和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一定成效。

一、推进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建设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先后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中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专门规定,颁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在民法典中进一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制度,并加快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法律的修改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比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过程中,分别就专家稿、一审稿、二审稿多次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多次参加修法座谈,并围绕一些重点条款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比如,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法》立法工作,将四川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的强制亲职教育等一些好的做法提炼,提供立法机关参考;就《社区矫正法》有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研提意见被采纳;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制定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未成年人司法法(建议稿)》课题研究,拟以建议稿的形式供立法机关参考,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相关法律不断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完善等工作,积极推动建构与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的理念、制度、方式、手段等相适应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形成统一、规范、严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推进专业化建设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未成年人检察的司法理念、内在规律、职责任务与其他检察工作有显著区别,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是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的领导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快速发展,除您提到的设立第九检察厅外,我们还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专门办案组织。截至2019年底,全国四级共有1566个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独立机构及检察官办案组,占检察院总数的45.4%。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均设立独立机构,246个市级检察院和390个基层检察院设立了独立机构。二是打造专业队伍。举办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评选出10名业务标兵、40名业务能手;用心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涌现出重庆“莎姐”,湖北“大手拉小手”,四川“亮晶晶”,浙江“西子姐姐”,河南“贝蕾关爱课堂”等一批优秀团队。三是健全专门工作机制。以工作质量、帮教效果为核心,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独立评价与指标体系。明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受案范围,要求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原则上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办理。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有效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没有专设独立机构的检察院,要设立专门的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实行对内单独考核管理,对外可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二是抓好抓实业绩考评工作。坚持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完善未检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规则,强化结果运用,倒逼专业水平提升。三是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按照精于办案、长于帮教、善于沟通、敢于创新等要求,培养一批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团队及个人。保持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相对稳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条线的先进模范、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成员、《守护明天》主讲人等“传帮带”作用。

三、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建设

正如您所言,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并成为重要发展方向。近年来,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延伸至刑事执行环节,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同时,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纵向“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模式逐渐成熟。明确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依法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负责。二是开展全方位司法救助。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全方位的救助工作模式。如,2019年检察机关共向430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救助金6200余万元。三是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逐步完善。自2018年1月起,在北京、辽宁等13个省份部署开展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推动各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经过两年多的探索,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间,各地建立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比如,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从办理的三起“黑校车”危险驾驶案中发现线索,调查发现辖区有16所幼儿园未经审批擅自开班办学,在园幼儿约1500名,而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遂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整顿,保障了幼儿安全。再比如,针对互联网平台违法涉毒品音视频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文化和旅游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网络监管责任。不到一天时间,各大网络平台共清理涉毒音视频、文章(评论)1927条,下线7名歌手46首歌曲,技术处理或查封账号88个。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巩固和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建设。在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所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突出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重点,推出一批体现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争取自2021 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

诚如您所言,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近年来,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注重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一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与任务。目前,全国29个省级检察院、团委签署了省级层面的合作协议。2019年4月,双方又共同召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事例,部署在40个地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制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各地在推进中涌现出不少好的做法与经验。比如,北京、浙江、云南等省级检察院争取财政、民政部门支持,将购买社会服务、培育社会力量等项目纳入办案经费,确保经费保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再比如,重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莎姐”品牌效应,组建包括律师、心理咨询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内的1000多名“莎姐”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效果。二是积极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服务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团中央共同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研制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今年8月,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培训班,部署在江苏等7个省份开展试行工作,推动提升帮教、观护等工作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注重加强检教合作、检校合作,201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共开展巡讲9.65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校园建设,2018年9月,张军检察长担任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连续三年到校讲授法治课。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3100余名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受到广泛欢迎。比如,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启动仪式上,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同步播出了《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网络安全不失守》法治教育节目,收看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再比如,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以《加强家庭法治教育为自贸港建设培育守法新人》为题,通过电视直播方式,向全省300万中小学生和家长讲授了“开学第一课”。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教育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总结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以及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标准试行等工作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专业化水平,努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刘佳音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