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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7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2-2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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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萍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一站式”询问救助模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关爱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建议由我院主办。我院高度重视,经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设情况

诚如您所言,“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模式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积极建设“一站式”办案场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至2020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机关、医院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建成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478个。全国333个地市级行政区中,已有155个建有“一站式”办案场所。浙江、上海、重庆、江苏等省份已达到每个地市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处“一站式”办案场所的要求。

二是规范、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新修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65条对“一站式”询问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并扩大适用于未成年证人。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专门的办案机制,如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制发《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与妇幼保健院签署《龙华区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医疗救助合作协议》;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若干规定》,并制定《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笔录参考模板》,进一步规范询问人员、时间、地点、用语、隐私保护等内容。上述“一站式”办案机制实现了一次询问到位,保障询问取证质量和效果,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主动开展多元综合救助。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十分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工作。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已在“一站式”询问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司法救助达50余人次;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法院等11家单位建立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先行救助联动机制,并通过市文明办、慈善机构及检察院控申部门拓宽救助资金渠道,综合救助40余人,救助资金近50万元;山东、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为一些受到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制订实施了长达五年的心理康复计划。2019年,各地检察机关共向430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等发放救助金6200余万元。

二、关于省级行政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

您在建议中提出,选取3至5个试点,建立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省级办案场所的建设能够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对于推动“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确有帮助。如重庆市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后,带动了所辖17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最高人民检察院鼓励省级层面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以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全面建设,但对此未做强制要求。目前,检察机关“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重点在基层,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案件主要在基层。“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的主要功能是在案件审查起诉前一次完成对未成年人的询问、取证和救助保护工作,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90%以上在基层,省级检察院办理一审刑事案件的数量不大。

二是管辖和诉讼便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办理既涉及侦查取证又涉及保护救助,需要办案检察机关与当地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直接沟通协作。如果由省级办案场所集中承担各市县未成年被害人取证、救助工作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对于地域分布较广的省份,其它地区案件被害人都到省级办案中心取证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诉累。当然,对于有的以省级名义建设,实际主要用于基层办案使用的,我们也给予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检察机关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尽快完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全覆盖。二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一站式”工作质效。规范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取证质量和效果。通过专业化、规范化办案,实现诉讼过程中原则上只询问一次,同步完成被害人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有效降低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地发挥“一站式”办案场所在司法办案和综合救助方面的功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救助工作。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吸纳社会力量,聚集多方资源,形成由党委、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支持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体系,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都能够获得及时、有效、全面的关爱和救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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