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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2-2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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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资清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报送各级人大代表学习资讯最大限度电子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建议由我院和其他相关部门分别办理。我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报告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积极吸纳、落实代表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张军检察长都提出明确要求,要在精准联络上下更大功夫,把精深联络的要求做实做好,实打实地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从中找准差距、推动工作。

在您的建议中,我们看到了自身工作的差距,也找到了下一步代表联络工作的抓手。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那样,大量的资料和信息是代表履职的好帮手,但纸质资料造成资源浪费,应最大限度实现电子化。为此,我们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利用好“检察号代表委员直通车”微信服务号,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为减少纸质材料的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在微信上开通了“检察号代表委员直通车”服务号。服务号设置了“信息发布”主页和“看检察”、“履职助手”和“我与检察”三个栏目,实现了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意见建议及时答复。主页“信息发布”每个月4期,每期发布8条左右精选的实时检察新闻。资讯栏目“看检察”下设3个子栏目。其中,“检察资讯”发布检察重大工作情况和亮点检察工作资讯,“检务公开”发布检察改革、案件信息及检察要况,“联系我们”用于询问情况和留言,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支持代表委员履职栏目“履职助手”下设4个子栏目。其中,“检察案例”用于向代表委员推介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其他社会比较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法律法规”为代表委员整理了检察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履职声音”汇集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职风采”记录代表委员履职的精彩瞬间和履职故事。“我与检察”搭建起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桥梁。其中,下设的“检察印迹”记录代表参加检察机关活动、参与检察工作情况,“建言献策”让代表能够随时给检察工作提出建议,也使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后能够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汇报。截至目前,共有100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注册登陆服务号,服务号已发布稿件700余篇,发布代表委员检察印记信息4.3万余条。您可以关注该微信服务号,我们会为您定期推送检察信息。另外,您还可以随时在该服务号设置的评论区发表评论、提出建议,监督检察工作,我们将及时把办理情况向您反馈。

二是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及时回应代表关切。为提高联络工作的精深度和信息推送的精准性,有效了解回应代表关切,我们将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上对检察工作的40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梳理,精细分类,找准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注点和期望,并以此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推送检察资讯和邀请代表参加座谈、调研、听证等活动,及时汇报检察工作新进展。我们建立了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级检察院检察长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对口联络部门直接联络工作方案。省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与对口联系代表建立微信联系,省级院联络工作人员尽可能与本团全国人大代表建立“私微”,有效利用微信群、“私微”等与代表进行联络,根据代表兴趣点个性化推送检察信息,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优化联络方式,不断提升精准服务质量。代表委员手机报自2014年2月开通以来,在向代表委员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部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手机报以每周三期的频率向代表委员报告检察工作,每年发送160余期。今年我们还完善了互联网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联络活动报名通知模块,了解委员普遍需求和个性化关注、活动意向等,改进联络方式,提升精准化服务质量。另外,在重大节日制作推出手机报专刊、多媒体祝福等,进一步加强与代表日常联系沟通。

您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检察工作不断前行的不竭动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利用电子邮件、微信等信息化方式报告检察工作。在今后的联络工作中,根据代表的职业、对检察工作的关注点等探索个性化的联络方式,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意见建议中蕴含的民声民愿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源动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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