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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9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2-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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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莉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建议由我院主办,我院对此高度重视,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在全国检察系统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这一建议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吸纳,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探索和实践的力度,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无障碍公益诉讼是服务保障民生的新领域,近年来逐步引起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的关注。内蒙古、吉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率先探索盲道被违法占用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此后各地检察机关的相关探索不断向纵深拓展。2020年1月,杭州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出《关于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无障碍公益诉讼由杭州市推广到浙江全省,2020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全省11个地市检察机关实现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覆盖。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8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3件,诉前磋商结案29件,有力推动了高铁站、客运码头、电梯、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部门众多,检察机关在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时,通过法律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共商对策。”为进一步做实无障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找准协作配合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今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赴中国残联走访并座谈,就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推进立法研究,研究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协作机制等达成共识。5月14日,在2021年全国助残日来临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联共同举办“有爱无碍,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了10个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以杭州市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为代表的典型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派员陪同全国人大代表赴北京、湖南等地调研,特别是对高铁站、机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了全面了解和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加强了与住建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文旅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监司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发挥协调、配合、推动作用,协同其他部门一起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健全无障碍建设标准,开展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化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中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无障碍服务水平,推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

无障碍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一个新领域。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重点抓好机场、高铁车站无障碍公益诉讼。高质量高水平的无障碍出行,机场和高铁车站是关键所在。我们将及时总结推广浙江、湖南、福建等地成功经验,并以研究制定《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专项设计和设施论证规范》为契机,指导推动各地检察机关抓好服务保障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无障碍建设,取得让残疾人士看得见、用得上、感觉好的建设成果。

二、凝聚共识,形成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协同全国残联,加快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程,科学制定“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协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无障碍技术标准修订,为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和配合教育部,组织编制城乡统一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普通中小学校无障碍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建设;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监司委,密切关注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地方立法进展,争取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保障措施之中,同时继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和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调研,争取在国家层面加快推进双向立法。

三、对接认证制度和文旅产业,充分发挥无障碍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和经济效益。文化和旅游部新出台《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等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相关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红色旅游无障碍公益诉讼,推动更多精品线路主动争取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和无障碍环境认证,争取在认证环节预防不合格、不合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带动改进交通、餐饮、住宿、娱乐、金融等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士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于春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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