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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09号(政治法律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1-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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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日大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提案由我院主办。我院高度重视,经会同司法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价值进一步凸显。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通过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性文件、建立律师执业权利救济和保障机制、健全律师参与诉讼制度等方式,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的落实落地。但诚如您所言,当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面临一些新问题,您提出“持续巩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成果”“积极拓宽检察监督范围”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关于着力破解律师执业活动中遇到的新难题

您在建议中指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律师执业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成果需要持续巩固。我们对此非常赞同。最高检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检律协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尊重、支持律师履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尊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张军检察长连续四年在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连续两年赴全国律师协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领导同志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最高检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地方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协作互动的质效。在最高检的带头示范下,32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均主动登门,与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建立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很多市、县级检察院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会签了实施意见,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具体的改进工作方案。在检律定期会商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回应律师需求,下大力气改善保障硬件建设,以实际行动尊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比如,设置律师服务“绿色通道”,即律师持其本人有效执业证件,无需安检即可进入12309大厅;设置律师会谈室、律师阅卷室或阅卷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异地阅卷等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机制,通过互联网为律师提供查阅案卷材料服务,律师阅卷由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工作。2019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工作。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受理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为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保驾护航。2019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办理律师控告申诉案件5499件,数量连续保持两位数的高位增长。针对律师反映的疫情防控期间会见权得不到保障等普遍性问题,最高检通过制发典型案例、下发专门通报、常态化督办等方式,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律师执业权利。对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律师会见的,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并加强跟进监督,及时督促有关机关升级完善相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律师会见难等突出问题。

三是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机制。2015年,司法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就强化诉讼过程中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辩论辩护等各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2019年以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等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联合培训,积极推动建立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为解决值班律师制度中的突出问题,最高检与司法部等部门于2020年8月出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办法》,对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保障等做出细化规定。

二、关于积极探索为律师执业活动提供全领域法治保障

诚如您所言,律师除了参与诉讼活动外,还通过尽职调查、商事谈判、项目法律论证等非诉讼执业活动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探索扩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覆盖面。2021年6月,最高检、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后,各地在稳步开展企业合规相关工作过程中,切实保障支持律师作为涉案企业法律顾问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全流程全环节参与,保障支持律师作为法律领域专业人员深度参与第三方机制各项工作。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研究探索引入律师代理制度,积极发挥律师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中的专业优势作用,全面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争取办案最佳效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推动检律协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保障渠道。在充分发挥现有的律师来访“绿色通道”、“12309”服务热线、“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作用的基础上,明确专门办案组负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受理渠道和方式,建立检律直通车。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最高检拟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办法》,聚焦律师执业难点、痛点,回应律师执业需求,着力解决实践中制约阻权案件办理质效的机制障碍。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律师会见权、阅卷权,以及律师在非诉讼业务中调查取证权等保障问题,检察机关将充分利用检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共享力度,探索开展保障律师非诉讼调查取证权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工作,适时建议在立法层面一揽子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正常执业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2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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