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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66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2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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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国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建议由我院主办。我院高度重视,经会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关工委、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聚焦顶层设计、精准预防、引导守护、挽救帮扶、法律惩戒等五个方面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一、关于聚焦顶层设计,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能建设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司法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支撑更加充分。检察机关结合相关法律赋予的新职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细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专门文件,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封存内容力求全面,封存措施力求有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2023年3月,最高检、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明确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最高检联合共青团中央在80个地区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推动完善路径方法,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三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规范化建设。最高检修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新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能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推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并持续深入推动相关制度落实。目前,最高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将进一步细化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措施,实现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靶向”矫治,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有规可循。

二、关于聚焦精准预防,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阵地建设

您在建议中指出少数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社会治理体制仍不完善等问题,也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目前,全国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中小学有23.6万多个。检察机关抓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最高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守护明天》,开展融媒体专项宣传活动,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学生欺凌、家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电竞酒店等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难点、亮点、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二是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受教育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最高检与教育部共同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共享机制,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辍学信息及时反馈教育部门。2022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控辍保学类支持起诉案件136件。三是深入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携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部门不断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规范性和质效。2022年,检察机关共向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5万余份。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建立与妇联、关工委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

三、关于聚焦引导守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检察机关坚持用心用情、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主体开展综合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及网络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发布2批11件典型案例,为各地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深化检教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完善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惩防机制。三是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倒查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及时纠正当报不报问题,切实增强制度刚性。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建立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平台,完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对查出有前科劣迹人员,推动依法作出开除、解聘等处理。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依法治网要求,促请、配合相关部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网络环境。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四、关于聚焦挽救帮扶,形成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共建共治格局

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是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实施严重暴力、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或者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保护、管束”,为其回归社会打下基础;对办案中发现的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教育矫治,积极适用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干预措施。二是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检察机关坚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预防重新犯罪、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把帮助、教育贯穿涉罪未成年人办案全过程。三是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在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是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最高检指导各省级检察院持续与教育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专门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5月,全国共建有专门学校151所,在建29所。

五、关于聚焦法律惩戒,力促形成正确行为导向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大多数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需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检察机关坚持“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力阻重新犯罪。一方面,坚持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尽可能避免贴上犯罪“标签”。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依法从宽,决不是一味纵容。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和预防工作,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力度,研究制定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工作指引,会同有关部门提升专门学校教育质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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