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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975号(政治法律类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2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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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贵单位的提案由我院办理。我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提出的有关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建议,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2021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近年来,最高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性文件。地方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实践探索,有的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出台了相关意见,有的办理了一批体现监督成效的案件。比如,有14个省级检察院出台专门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督促其纠正。2022年,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万余件,同比上升4.4倍。

提案中指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监督范围不明确、外部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确实是当前推进监督工作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今年,最高检围绕如何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开展一系列调研,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入认识,各地检察机关也开展了不少有益探索。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有关问题,推动出台指导性意见,切实提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质效。一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进一步明确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定位。二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积极稳妥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机制,尤其是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的共享机制,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加强学术交流,积极凝聚理论共识。最高检将以行政检察研究基地为平台,推进交叉学科融合,整合各学科研究队伍,加快推动相关理论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3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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