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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对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督导
时间:2020-10-26  作者:单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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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质检”

最高检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对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督导

在上海

在甘肃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教授马晖玲

巡回检察是一项改革和创新的举措。通过巡回检察可以找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改进;同时还可以发现其他地方的工作亮点,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社会事务部咨询顾问徐远冰

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把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定期评估整改情况,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

马晖玲代表(右)在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督导调研,翻看卷宗。

督导组成员刘晓科、王俊阳同驻兰州监狱检察室的检察官交谈。

徐远冰代表(右一)随同第四督导组进行督导调研,查看相关资料。

9月末的甘肃,天气微凉。甘肃检察机关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派出的第二督导组成员,他们将就甘肃检察机关开展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督导。

这是今年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重启”后,第一次接受来自最高检的“质检”。同时,最高检派往各地的督导组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同行,对各省巡回检察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督导组的目的很明确,督导之行直奔主题——通过督导,最高检可以更好地掌握各省级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同时为最高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提供决策依据。

“重启”:找出问题与难点

今年7月31日,最高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检察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和监狱巡回检察实际情况,从7月底开始,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分批次、分步骤完成相关工作。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告诉记者,《通知》下发后,甘肃省检察院成立了交叉巡回检察组,并邀请省级监狱管理部门人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参加,以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罪犯教育改造、疫情联防联控等工作和派驻监狱检察工作为重点内容,对兰州监狱和平凉监狱开展了省级院辖区内交叉巡回检察。

不仅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其他地方也高度重视,各省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纷纷“应时而动”。

——江苏检察机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创新采用了“非接触式”的巡回检察方式开展工作,如委托监狱在执法记录仪监控下在监区等区域内张贴巡回检察公告,发放调查问卷,在广播中宣读巡回检察公告等。

——山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将巡回检察纳入市级院年度工作考核,对参加交叉巡回检察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或立查案件的另行加分。

——浙江检察机关主动谋划“自选动作”,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减刑假释智能审查系统辅助核查和筛选问题案件,根据工作需要对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及疫情联防联控活动进行针对性检察。

——上海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罪犯合法权益保障,如罪犯的通信会见权、医疗保障、职业教育等,还对特岗犯的使用等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下手整治。

——贵州检察机关及时汇总问题线索,除了反馈给被巡回检察单位,还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给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等监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巡回检察后的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刑罚执行机关抓好落实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江西、云南和西藏等省级检察院将交叉巡回检察组组长的重任交到了检察长的手中,四川的交叉巡回检察覆盖率达到40%,青海更是对辖区内的8所监狱实现了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

在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教授马晖玲看来,巡回检察是一项改革和创新的举措。“通过巡回检察可以找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因地制宜地完善,助推基层检察工作更进一步。”马晖玲代表说道:“交叉巡回检察还可以发现其他地方的工作亮点,起到借鉴、学习、取长补短的作用。”

配合:全面接受“质检”

各地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如火如荼地开展,成效如何?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和不足?答案不能靠各省“自说自话”。为真实了解情况,最高检决定派出“质检员”去实地“验一验”。

9月中旬,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组织了4个督导组赴8个省份开展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督导工作。第一督导组赴江苏省、山东省;第二督导组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第三督导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第四督导组赴上海市、浙江省,开展实地督导。

行前培训、提前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准备就绪后,第二督导组奔赴甘肃。

“我们这次不是执法检查,而是督导省检察院开展工作,一是了解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摸排中间出现的问题,促进各个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为下一步最高检组织若干个检察组到全国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积累经验、培养人才。”座谈会上,第二督导组组长、最高检第五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周伟将督导组的来意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随后,督导组听取了甘肃检察机关相关领导的工作汇报。

“为确保实效,原则上每次巡回检察的时间应该不少于一个月,但是你们只进行了半个月,明显是不符合要求的。”

“《通知》要求原则上选择20%左右的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监狱数量少于10个的省份,巡回检察的监狱数量不低于2个。甘肃省有15所监狱,至少要对3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但是现在看,只有兰州监狱和平凉监狱两所。”

……

听完甘肃检察机关相关领导的介绍,督导组单刀直入,不来虚词,直接点出了其中的问题:“该补课的就要补课,该整改的整改,该深化的还需深化。我们在宁夏也是这样做的,不是针对谁,着重就是讲存在的问题。督导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让交叉巡回检察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座谈会结束后,第二督导组的原定行程是前往甘肃省女子监狱督导调研。但督导组发现,该监狱并非本轮交叉巡回检察的监狱。于是,第二督导组临时取消了原定行程,“突袭”了甘肃省兰州监狱。

在兰州监狱,第二督导组成员马锐的任务是复查监狱的监控记录。

“犯人被关禁闭是因为什么?”

“有犯人顶撞干警的情况出现吗?”

“平时出工和收工是几点?你看,周三应该是学习时间,但是你们在出工。”马锐一边说,一边将情况记录在册。

“监狱系统的设备已经老化,调取某一时间段的监控记录要等好几分钟,但是督导组的成员非常认真、非常有耐心,对每一个关键问题都刨根问底。”“紧盯”了督导全程,马晖玲代表对记者感慨道。

“可以看出,此次督导组的队伍组成,可谓是精兵强将。无论是思想水平,还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是非常棒的。”马晖玲代表表示,“在巡回检察督导的过程中,地方检察院也非常配合工作,总体上,这次督导的成效是非常大的。”

流程:找“病症”开“药方”

今年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特别要求实现“四大转变”——从注重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监狱执法问题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推动有效解决问题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向注重对外监督与自我监督并重转变。这就意味着,监督不能止步于“拔烂牙”,更要在查病根、除病灶上用心用力。

徐雷表示,通过巡回检察,甘肃省检察机关发现了监狱在刑罚变更执行、罪犯教育改造等方面,尤其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以及派驻检察室客观存在的重配合轻监督、工作态度消极、司法理念滞后、办案能力不足等问题。

在第二督导组看来,检察机关发现的多为轻微表象问题,涉及到监管领域的重大深层次问题较少。督导组通过查阅罪犯减刑假释原始档案材料、调看视频监控等方式,仅用时四个半小时,就发现了一些重大深层次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督导组抽查的兰州监狱10名三类罪犯的计分考核材料中,自2019年以来,该监狱对罪犯的计分考核仅有加分没有扣分;兰州市检察院驻兰州监狱检察室对监狱提请减刑的部分完全未履行财产刑的三类罪犯同意减刑;驻监检察室未列席兰州监狱狱情分析会、监狱长办公会、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等会议;驻监检察室未及时办理或转交收到的罪犯控告、举报、申诉信件,对信件中涉及的部分职务犯罪线索未移交,对信件中涉及罪犯认定自首情况未及时调查核实……这些问题都亟待检察机关进一步关注、解决。

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多为轻微表象问题的情况,不仅在甘肃,在宁夏、江苏、浙江、贵州等地也同样存在。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督导组认为与以下这些因素有关:检察机关对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交叉巡回检察与其他工作的融合并不深入;巡回检察后也没有持续跟踪监督,仅仅关注监督刑罚执行违法的“标”,未能充分注重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实现刑罚执行法律功能的“本”;巡回检察监督的规范性还有待提升等。

对此,督导组建议将交叉巡回检察作为案件来办理,将交叉巡回检察办案质量作为案件质量指标进行评价。

要夯实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中的办案责任,“对监狱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应当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失职的责任。发现后不予报告,未依法提出整改纠正意见的,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落实的,应当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渎职的责任。”

在拓展巡回检察深度方面,督导组建议明确监督的重点,丰富工作方法。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狱情分析会会议记录等方式,收集监狱在监管改造方面发生的问题,并对照查找类似问题是否存在,注重发现监狱管理可能存在的重大漏洞;另一方面,积极借助应急管理、食品卫生行业等专家“外脑”,发现和纠正监狱在监管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督导组发现,个别地方存在“纸面整改”的现象,监狱的整改回复未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清单,检察机关未对整改回复持续跟进监督,未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调查核实。

发现问题不整改比没有发现问题效果更差。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社会事务部咨询顾问徐远冰建议,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把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定期评估整改情况,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

督导过程中,检察机关还邀请了监狱部门的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马晖玲代表建议,将巡回检察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从最高检的角度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指导基层检察工作有序推进。

深挖:职务犯罪线索

除了对各省级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之外,注意掌握各地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情况,推动被督导省份扎实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是督导组一行的另一项重要任务。

督导组发现,结合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江苏检察机关采取专人驻点指导、抽调侦查骨干驰援、组织中坚力量备勤等方式,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在深入组织开展自身顽瘴痼疾专项排查工作的同时,围绕司法工作人员14个罪名案件侦查工作重点发力,将全市检察力量向自侦办案工作倾斜。一方面,围绕已立案的案件持续发力,加速推进查办进度,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多渠道挖掘拓展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浙江省检察机关把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作为交叉巡回检察的首要目标,要求检察人员对在押的涉黑恶罪犯逐一进行谈话,摸排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发现激励机制,规定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决定立案的,可交巡回检察组所在检察机关办理;还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批涉及外省的职务犯罪线索,并依法进行了移交。

督导组指出,甘肃和宁夏两地检察机关都未在本轮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广西和贵州检察机关在前期的交叉巡回检察中也发现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但是发现线索的能力仍然不足,主动发现的线索比较少。

督导组认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较少,这与刑事执行检察“办事”工作模式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办案理念未真正入心入脑,以及人员力量薄弱,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等因素有关。

“在深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方面一定要下功夫。”马晖玲代表对记者语重心长地说道:“希望司法工作能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见习记者单鸽 摄影:康迪)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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